中国光学学会启动2015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5 阅读次数:13678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结合中国光学学会的实际情况,中国光学学会制订了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并经2015年1月10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细则,中国光学学会启动了2015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在推选过程中,学会将坚持学术和专家导向,严格遵守科学规范,成立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专家评审小组、监督小组和材料审核小组。
院士候选人必须是学会会员,只能通过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向学会推荐。2015年2月1日前学会专业委员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学会推荐。通过初审的院士候选人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以及政治、经济、品行等把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会组织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的评审。通过学会评审的院士候选人信息将向全国理事、各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院士候选人将作为中国光学学会推选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向中国科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