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2023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已经启动。中国光学学会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3〕53号)、《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光学学会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2023年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一)推选单位
1. 中国光学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2. 各省级光学学会按照业务管理权限,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中国光学学会。3. 中国光学学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
每个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3人,应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条件,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七)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三、推选工作程序
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推选,凭中国光学学会推荐码上传有关资料。中国光学学会组织评审后,推选至中国科协。
四、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坚持“国之大者”。突出政治标准和国家使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注重从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候选人。
(二)坚持院士标准。坚持“四个面向”,着重推荐(提名)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坚决破除“四唯”,突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突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
(三)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同行评议作用,独立自主地开展推选工作,确保推选规则和流程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非学术因素干预。
(四)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选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推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推选55周岁以下的人选。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对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优秀的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选。 (五)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
(六)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违反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减负,候选人仅需在线填写“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并提交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中国光学学会组织评审后,将为候选人打印完整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
候选人注册评审系统,填写有关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各推选单位评审后,被推荐的候选人凭“推荐码”上传有关材料至中国光学学会。具体操作流程见评审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各推选单位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推选工作报告一份,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推选过程和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申报学部名称和学科方向)。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六、报送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201,100081
联系人:熊玮 贾瑞卿
电 话:(010)62103292 62103275
邮 箱:cos@cast.org.cn
中国光学学会
2023年6月8日